台南鐵路東移案
所衍生的自救會與市政府嚴重對抗的事件,
此一事件的本質.在於:
1、
一般鐵路立體化工程(地下化或高架化)
通常是採取在原軌上立體化(原軌版);
不在原軌上施作而變更路線,
基本上就已違反公平原則,
是很難服眾的!
2、
更何況,自民國84年到96年9月,
鐵工局的規劃一直都是採原軌版,
足見原軌版在工程技術丶交通安全維護管,
及古蹟問題,都不成問題!
3、
自救會所主張的其實就是
鐵工局自84年到96年9月的版本。
4、
公共建設應以公地優先使用為原則,
而台南鐵路東移卻正相反,
而是「公地不用卻強徵收民地」
這是一個嚴重違法丶違憲的政府濫權行為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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