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4/23

2014/04/24-林義雄:敬致馬英九先生


先生,
雖然到現在我還沒有接到你的卡片,
但它在網路上已經流傳開來,所以我只好照那上面的內容。
給你以下答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一、首先感謝你抽空到義光教會來簽名致意。
二、卡片中說:
……我願代表政府對您承諾:
核四經由國內外專家嚴格安檢完成後,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它的未來。」

我不確知你說的政府是中國的政府、美國的政府、或是台灣的政府。
如果是台灣的政府,那這些話似乎相當不妥。
以下淺見請你參考:

1.關於核四案,目前爭議似乎已經匯成了:
「要不要馬上停建?」或「要不要以公投來決定是否停建?」二種解決方法。

依現行法制,如果要馬上停建,
只要「行政院提議,立法院同意」或「立法院決議,行政院執行」就可以了,
這是最不會勞民傷財的好方法。

如果要以「公投決定是否停建」,那麼要不要提案舉辦公投?
要不要修改現行公投法過高的出席率條文?
要不要另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?......等等,
都是立法院的權責,其它政府機關,即使是總統,都無權干涉。

2.台灣總統的職責,只在處理外交,國防等相關事務,
其他政務,就應由行政院在立法院監督下辦理,這已是一般人民的憲政常識。

「核四」既不屬於國防也不屬於外交,
自應由行政院和立法院依前項所述原則辦理,總統既無權也不宜任意干涉。

何況憲法明訂:
總統就院與院間的爭執負有調停之責,
目前行政、立法二院正在處理「核四」爭議,
而您竟不顧身份,自稱代表政府,到處發表無法律依據、自以為是的言論,
將來立法、行政二院就此議題如有爭執,那你又將如何調停?

總歸一句話,在行政、立法二院做成決定前,
任何人、包括總統在內都無權代表政府說三道四、更不宜做出承諾。

小小的一張卡片,短短的幾句話,
就說出了憲政常識的欠缺,法律素養的不足,
不禁使人想起不久前台大法律學院院長所說:
「我們沒有把學生教好……」確實是誠實而中肯的自責。

再次感謝您來義光教會致意。

平安
林義雄 敬上
4.24.2014

















▲總統探視林義雄 留言簿只寫「馬英九」(圖/邱明玉攝)


原文出處:敬致馬英九先生

延伸閱讀:總統探視林義雄,留言簿只寫「馬英九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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